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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南昌市医疗保障局 、南昌市卫生健康委、 南昌市财政局 、南昌市行政审批局《关于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的通知》(洪医保发【2019】46号)文件要求,自2019年12月25日零时起,医院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,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,以实际购进价“零加成”销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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