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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选择使用拉米夫定

 


  拉米夫定已在国内广泛使用于对慢性乙肝患者的抗病毒治疗,并且取得了较好的疗效,但其使用也因人而异,盲目使用可能达不到目的。哪些乙肝病人适合使用拉米夫定,哪些病人不适合使用,哪些特殊情况可考虑使用都要认真分析研究,做到对症下药。

    HBsAg持续阳性超过6个月的慢性乙肝病人,伴有以下情况,适合使用拉米夫定:

①有病毒活动性复制,检验结果HBVDNA阳性或是>105cp/ml。

②血清谷-丙转氨酶(ALT)≥2倍正常值,3个月出院2次或以上。③HbeAg阳性或阴性均可。

④如ALT在1-2倍正常值之间,定期复查,如≥2倍,可考虑治疗。

⑤治疗前需排除失代偿性肝硬化,肝癌或其他肝病。

⑥如有服用降酶药因而ALT正常者,停药观察3个月,若ALT升高者可考虑治疗。

    有下列情况的病人不宜使用拉米夫定:

①血清ALT持续正常的无症状慢性HbsAg携带者,暂无治疗,每隔3-6个月随访生化肝功能。

②合并丙型和丁型肝炎者。

③有明显失代偿的乙肝合并肝硬化。如有:食道静脉曲张出血,腹水,肝性脑病和肝肾综合症等病史。

④如有酗酒、吸毒史者,应停止饮酒或吸毒,病情稳定后再考虑。

⑤疑似肝癌,如甲胎蛋白升高,超声波可疑。

    有些特殊情况也可考虑使用拉米夫定:

1、乙肝肝硬化患者,拟进行肝移植者,手术前4-6周开始用拉米夫定,手术中和术后加用HBIg,拉米夫定需长期服用。

2、原为无症状的慢性HBsAg携带者,用抗癌药或免疫抑制剂后,激发乙肝活动,伴肝功能异常。

3、肝硬化患者有病毒复制、ALT升高,或伴有黄疸者,用一般中、西药物治疗无效,可用拉米夫定改善病情,延长生存期,但该药无法最终逆转肝硬化病变。同时,长期应用拉米夫定可能导致YMDD变异或停药后的病情恶化,甚至死亡,在思想上应有所准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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